根据《浙江传媒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现开展本学期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确认发展对象基本条件
1、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2、参加积极分子党课培训,获得党课结业证书;
3、上2个学期无不及格科目;
4、在校期间遵守校规校纪,未受过校纪处分及其他处分;
5、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公益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能够起到一定的模范表率作用。
6、值班时长符合《设计艺术学院百时做奉献制度》,入校时间到积极分子培养期期间至少80小时,预备党员培养期至少20小时。
二、发展对象确定与考察程序及要求
1、审查基本条件。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审查其基本条件。
2、征求意见。党支部对发展对象拟定人选进行意见征求,收集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包括班主任、辅导员、导师、宿舍同学等。党支部安排党员进行谈话,填写谈心谈话记录表。
3、确定发展对象拟定人选。结合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政治素质、学习情况、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发挥情况、群众基础等,确定发展对象拟定人选。成熟一个,确定一个。
4、发展计划上报学院党委。党支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发展计划上报学院党委。
三、发展对象政治审查
1、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
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2、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
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四、参加发展对象党校集中培训
发展对象必须参加短期集中培训学习,进一步系统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五、注意事项
1、各支部严格按照发展对象条件,坚持“优秀一个发展一个,没有优秀的宁可不发展”的原则。
2、各党支部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严禁拉帮结派、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若出现违纪问题,除取消相关人员在校期间的“评优”资格外,对其他人员将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