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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资讯|Information

【评奖评优】关于申报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09   来源:设计艺术学院   点击量: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的文件精神及我校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的有关文件规定,请各班级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的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国家奖学金条件

(一)2018级、2019级、2020级在校生

(二)上一学年两个学期均获得一等奖学金。

(三)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进入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四)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申请国家奖学金时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五)10月3日提交国家奖学金特别奖评选材料的6位同学,将在国家奖学金评比中同额外加分。

二、学院将筛选出所有符合条件学生,根据相关积分制度完成分数测算工作及排名工作。

三、报送材料要求

1.国家奖学金报送材料: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2.报送时间:

请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同学把上述两个材料电子稿【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稿在2021年10月1112:00前发送至邮箱578881138@qq.com。学工办将对上报同学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评审后上报。

其中文件命名方式为【班级-姓名-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班级-姓名-附件2: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邮件主题命名为“班级-姓名-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

设计艺术学院学工办

2020年10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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