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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艺术学院校外住宿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7-03-21   来源:设计艺术学院   点击量:

为营造平安、洁净、尚学、文明、和谐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高尚的道德品质,建设优良的学风、校风,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结合我院学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参照《浙江传媒学院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制定,适用于设计艺术学院学生公寓住宿者。

一、本院全日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在校外住宿。因健康原因确需校外住宿的学生,可以申请校外住宿。

二、 学生申请校外住宿需提供以下材料:1、学生本人的校外住宿书面申请书;2、学生本人填写的《设计艺术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3、学生父母的书面同意意见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4、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设计艺术学院学生校外住宿承诺书》;5、校外住宿租房合同复印件;6、因身体原因申请校外住宿的需要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包括病历卡原件、复印件和就诊收费收据)。

三、每年六月,学生提出申请,学院全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经学院班主任、系主任、辅导员、分管学生工作领导逐一审核后,申请流程方可结束。上年外宿学生需要重新申请。

四、需要返校住宿的学生,应在校外住宿结束前一个月向学院和学生公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学生公寓管理部门根据房源情况安排床位。

五、 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并增强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学院会安排外宿学生安全教育,并定期走访,外宿学生要予以配合。学院将建立外宿学生微信群,实行每天打卡报到制,对不履行打卡的学生取消外宿。对有违纪违规的学生,学院有权取消其校外住宿资格,并按《浙江传媒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适用。

设计艺术学院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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