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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资讯|Information

【公寓管理】关于设计艺术学院2024-2025学年学生校外住宿申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31   来源:设计艺术学院   点击量:

为进一步加强平安校园建设,保障学生的切身利益,现根据《浙江传媒学院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浙传学〔2022〕4号)文件精神,现将设计艺术学院2024-2025学年学生校外住宿申请与统计(以下简称“外宿”)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办理原则

我校全日制学生由学校统一安排在校内学生宿舍内住宿,毕业年级学生(2021级)确因升学、实习可以申请外宿,非毕业班学生(2023级、2022级)因身体健康、心理问题确需外宿的,可以申请外宿,其中学生外宿人数将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安排调整,并从严审批相关材料。

二、办理时间

20246月7日,过时不候学校每一学年只集中办理一次,每次批准外宿时间不超过一学年。已于上一学年申请过外宿,并成功办理退宿的学生,仍需申请下一学年的外宿。

三、办理流程

材料提交时间为6月5日13:00-16:00、6月7日13:00-16:00申请学生请于规定时间内将外宿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见附件)上交学工办老师处,未提交纸质版则申请无效。

提出校外住宿申请后,学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经学工办辅导员、班主任、系主任审核,联系家长核实,所在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同意后,将本学院外宿汇总名单报学生处备案。校外住宿学生人数请各学院严格把控,学生外宿申请批准后将租房等证明上交学院备案。符合外宿申请的学生,一律需在本学期放假前办理退宿手续。

四、学生申请校外住宿需提供以下材料

1、附件1:校外住宿书面申请书(手写)

2、附件2:浙江传媒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

3、附件3:家长手写知情同意书

4、附件4:学生及家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5、附件5:浙江传媒学院学生校外住宿承诺书

6、附件6:因身体原因申请校外住宿的需要提供二级甲等(不含)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材料(包括病历原件、复印件和就诊收费收据);因心理问题申请校外住宿的需提供专科医院的相关诊断(杭州第七人民医院)。

7、附件7:外宿地的租房合同复印件房产证明材料等(新申请外宿学生可等批准后第一时间再提交)。

五、其他要求

1、符合外宿申请的学生,一律需在本学期放假前办理退宿手续。

2、学生外宿申请批准后将租房等证明上交学院备案。

3、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并增强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

4、已申请并审核通过校外住宿的学生,原则上须办理退宿手续(审核通过校外住宿的学生需要在“掌上公寓”内提出“外宿申请”并上传相关附件)。

5、学院会安排外宿学生安全教育,并定期走访,外宿学生要予以配合。对有违纪违规的学生,学院有权取消其校外住宿资格,并按《浙江传媒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设计艺术学院

2024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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