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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资讯|Information

【学风建设】设计艺术学院2024.5.28学风检查公示

发布日期:2024-05-29   来源:设计艺术学院   点击量:

为推动我院学风建设,营造向上的学习氛围,设计艺术学院学生督察部、学风督察小组定时会对学风情况进行检查,现将2024.5.28学风检查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5月29日至6月2日,公示期过,不再进行修改。检查类型为【教务系统】若有问题,请联系【任课老师】反馈或核销。

全校目前正在大力查整理学风问题,请同学们按时参加早晚自习、上课、学习,端正上课态度,严格遵守校级校规,自觉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备注:旷课累计达到2学时,取消评奖评优资格;达到5学时,预警处分;学生一学期内旷课累计满10学时,给予警告处分;满20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满30学时,给予记过处分;满40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附件:2024.5.28 设计艺术学院学风检查公示表

设计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设计艺术学院学风督查小组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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