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3/22/21/20级同学:
为切实保证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对象的认定和建档及国家助学贷款受理信息填报,现将有关前置工作预通知如下:
1、资助对象信息预填报
请于2023年9月5日16:00之前完成钉钉系统的资助对象认定申请信息预填报,填报数据较为繁琐,请务必如实、认真填写,浙江省学生自助平台会同步家庭相关信息,关于家中户口类型、名下房产、车辆及“特殊困难群体”身份等都有相关部门网站数据链接(当地政府官网、民政局、社会保障中心等)。
2、国家助学贷款受理信息填报
请于2023年9月8日16:00之前完成钉钉系统的国家助学贷款受理信息填报,请及时、完整填报所需上报数据,以免造成后期学校资助中心无法按时完成验证,以致无法完成贷款。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