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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资讯|Information

【通报批评】关于给予3位同学学院通报批评的决定(2022年第2号)

发布日期:2022-03-21   来源:设计艺术学院   点击量:


为严肃校规校纪,维护校园的规范管理和人身安全,根据《浙江传媒学院学生手册》和学校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现决定对以下同学的违纪行为给予学院通报批评,并在根据《学生手册》规定处理。希望这部分同学认真汲取教训,其他同学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校园平安。

1、3月15日21时许,设计艺术学院21级视觉传达设计1班郭雪颖带校外人员进校。经查,该人员在桐乡校区南门卡点处翻铁马进出校园。

2、3月19日, 设计艺术学院 20视觉传达1班陈婧媛使用文学院某学生的请假码在校区南门卡点入校时被挡获。

3、3月19日,设计艺术学院 21摄影3班吴梦晗未经报批在校园内放飞无人机。

望同学们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校园平安。


设计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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