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自行申请,班级认定小组认定,学院实行民主评议,2020-2021学年共认定108位同学为设计艺术学院学生资助对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39名,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69名,现将认定情况公示如下(见附件),接受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0月2日,如需反映情况,可在公示期内向设计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0573-89399775
设计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9月28日
上一条:【公示公告】设计艺术学院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项目成果公示
下一条:关于设计艺术学院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桐乡市逾桥西路998号浙江传媒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楼307办公室邮箱:sjysxy2011@126.com 电话:0573-89390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