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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资讯|Information

关于评选“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27   来源:   点击量:

各党总支(直支)、各分工会:

为了进一步调动我校教职员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积极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和加强教职员工师德师风、职业道德建设,更好地落实学校以育人为中心的根本任务,根据《浙江传媒学院“三育人”实施细则》和《浙江传媒学院“三育人”先进评选办法》规定,决定开展2014-2015学年“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三育人”先进集体评选对象为全校各学院(部)、部门及其下属单位;“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进校满一年的在职在册教职工,倾向于在教学、管理、服务第一线的教职工。评选条件严格按照《浙江传媒学院“三育人”实施细则》和《浙江传媒学院“三育人”先进评选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评选名额和比例

“三育人”先进集体评选3-5个;“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名额为教职工人数的5%,教师比例不少于评选人数的60%,处级干部比例不超过全校处级干部总数的4%。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三育人”先进集体评选采取参评单位自行申报,由各党总支(直支)评定后报校“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联评评定;“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以党总支(直支)为单位,采取各分工会提名,由各党总支(直支)评选出候选人;

(二)各党总支(直支)于4月30日前将推荐的“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材料(集体材料不少于2000字;个人材料不少于1500字,登记表一式1份,表格可到校工会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报送校“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工会);

(三)“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联评;

(四)联评结果上报校党委审定;

(五)在校网和工会网站公示。

附件:1.《浙江传媒学院“三育人”先进集体推荐表》

2.《浙江传媒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

3.《浙江传媒学院“三育人”先进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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