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结合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引导广大学员牢记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现就开展2023年上半年党校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次
1.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2023年5月底前,面向思想积极要求进步、由所在党校(或二级党组织)审查同意的入党积极分子,举办第42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学时总计不少于18学时,其中已参加全省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示范班的学员可以相抵集中教学、自学研修、交流研讨学时。学员至少完成10小时以上志愿服务和结业测试,最终由所在党校进行认定。
2.发展对象培训班:2023年6月上旬前,面向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发展对象,举办第17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发展对象教育培训学时总计不少于24学时,其中:集中教学不少于6学时,自学研修不少于4学时,主题实践活动不少于8学时,交流研讨活动不少于6学时。
3.预备党员培训班:各分校根据实际情况于2023年6月中旬前,面向未参加过党校预备党员培训班培训的预备党员,举办第5期预备党员培训班。预备党员教育培训学时总计不少于32学时。其中:集中教学不少于8学时,自学研修不少于8学时,主题实践活动不少于8学时,交流研讨活动不少于8学时。
二、培训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校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结合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做合格共产党员等内容,开展专题辅导教学。学员要按照培训安排,认真参加培训,保证学习质量,原则上不得请假,请假需要提前在钉钉群中在线编辑请假原因,最多请假三次。
2.积极推动办学创新。本期培训班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教学,线上依托易班平台开展网络党课教学,线下开展专题辅导、交流研讨、结业考试、自学。所有课程若请假超过3次,无故缺勤1次,不颁发结业证书。(证书为党校证明证书,需要放入党员档案,缺一不可!)
3.根据学校分党校工作要求,要求在党校培训期间(20230523-20230623,为其一月)完成志愿服务要求,学生可在一个月内在主动参加校、院青志组织的志愿者活动,数据已青志提供为准。此外,也可以参与学院教师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学工办、教学办、学院办组织的值班工作,可工作时间直接到设计楼305-1支部书记处报到,具体签到时长采取纸质签到与钉钉签到,月末进行考核,符合要求的同学纳入下一阶段流程。
4.具体课程见钉钉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