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校党委和团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校团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团“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工作部署,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助推青年成长成才,不断提升学校共青团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充分调动我校广大团员青年和各级团学组织的积极性,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坚定理想信念,向榜样学习,向先进靠拢,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先进分团委、先进学生会、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校级团学干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分团委
1.带领全体团员青年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开展时事政策和理论学习等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2.认真做好校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能够抓典型、树先进、创特色。
3.重视学生骨干培养,能够主动向各级团学组织输送素质较高的学生骨干;能够有效地指导学生会及其他团学组织开展日常工作,发挥团学组织作用。
4.开展好年度团员注册、推优入党、团员民主评议、团费收缴等团的日常组织工作;重视基层团支部建设,能够很好地指导基层团支部开展工作。
5.结合学院实际、专业特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创造性地开展活动,丰富载体和形式,以学生养成教育和思想引领为重点,充分发挥教师主导引领作用,注重大学生主体意识。
6.认真开展好述职评议工作,团员青年反响热烈,共青团工作综合评价等次为“好”。
(二)先进学生会
1.带领全院青年学生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定期开展时事政策和理论学习等思想教育活动。
2.在二级学院党委(总支)的领导、分团委的指导下,能独立自主、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并具有典型示范作用;能认真落实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能够树典型、创特色。
3.广泛开展健康有益、受学生欢迎的各类活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4.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合理合规,凝聚力强,富有创新进取精神。
(三)先进团支部(21级不参评)
1.思想引领好。认真组织团员青年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配合党的中心工作,经常对团员青年进行生动的理想信念教育、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积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组织建设好。落实班长兼任团支部书记制度,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积极开展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准确掌握团员青年基本情况,团的基础工作扎实、规范,能够广泛联系团员青年。
3.团员教育好。坚持经常性地开展团员教育工作,做好团员先进性评价,增强思想引导的针对性,团员意识强,模范作用突出。认真做好推优工作。
4.活动开展好。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根据《浙江省高校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八条标准》保质保量开展特色鲜明的团支部活动,取得明显效果和突出成绩。
5.青年反映好。团组织对团员青年有较强的吸引力、凝聚力、号召力,青年对团组织的评价好。
6.完成任务好。动员和带领团员青年认真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完成任务后能及时反馈,上报各类报表、计划、总结,如数上缴团费。
7.成果成效好。在2021年度,团支部及成员未发生重大违纪违规事件。团支部有突出贡献或突出成绩的优先考虑。
8.先进团支部评选名额为团支部数的10%,要求“对标定级”等次在四星级及以上。校级团学组织中的临时团支部实行差额评选,校团委初审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投票。
(四)优秀团干部(21级不参评)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道德情操好。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上学年综合测评位列专业前30%,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不及格现象,未受警告及以上处分。
3.热心参加各种文体、社团和公益活动,对所在团支部、学院、学校做出贡献或赢得荣誉,能热心为同学服务,作风正派,坚持原则,敢于抵制不良风气。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任劳任怨,发挥表率作用,并取得一定成绩。
5.被推选的优秀团干部必须是院级及以上团干部或团支部委员。
6.优秀团干部名额为团员数的3‰,原则上所在团组织曾获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对标定级”等次在四星级及以上,教师团干部不占推荐单位名额。二级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研究生分团委如推荐教师团干部,其所在基层团委共青团工作综合评价等次须为“好”;其他校级团组织如推荐教师团干部,校团委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差额评选。
(五)优秀团员(21级不参评)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道德情操好。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上学年综合测评位列专业前50%,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不及格现象,未受警告及以上处分。
3.热心参加各种文体、社团和公益活动,对所在团支部、学院、学校做出贡献或赢得荣誉,能热心为同学服务,作风正派,坚持原则,敢于抵制不良风气。
4.优秀团员名额为团员数的1%,不足1人推荐1人,教师团员占推荐单位名额。
二、评选程序
1.自主申报
参赛团队需将报名表(详见附件)、答辩ppt,统一打包,命名为“姓名+班级+申报先进团支部/申报先进团支部/申报优秀团员”,在3月20日24:00前发送至设计艺术学院陆老师邮箱920590123@qq.com。
2.学院评选
请评选同学统一加入钉钉群【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答辩评选】,进行5分钟ppt答辩,具体等待通知,根据评委打分推荐名单,报学院党委审定并公示。个人答辩主要展示个人风采及其先进性,团支部答辩主要展示团队整体风采及其先进性。
三、其他
个人表现积极主动申报,或者牵头班级荣誉申报者,鼓励加分,以《设计艺术学院综合测评办法》为准,在后期评奖评优、入团入党等方面应当适当优先考虑。
个人荣誉涉及到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国奖、省奖、校外奖学金生的积分,国奖20000元、省奖6000元,更是个人在其他层面评优评先的累计成绩;集体荣誉后期涉及到文明班级、十佳风采团支部的评选,文明班级奖金5000元。
请各位同学准备好各项材料,按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