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设计艺术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即日起开始启动2022年度申请入住创客空间的遴选活动,现就入驻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客空间入驻类型及条件
创业项目具有一定的知识技术含量、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良好的市场潜力,符合设计艺术学院学科与专业发展方向。鼓励创业项目与专业融合,鼓励优秀科技发明、专利、科研成果以及在校级(含)以上创新创业计划大赛中获奖的优秀作品转化为大学生创业项目,这些项目将给予优先考虑。餐饮食品、电子游戏室、网吧等项目不得申报。
二、入创客空间申报程序
1.创业团队提交《入驻申报书》、商业计划书和身份证(每个团队至少有一名校内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2.学院邀请校内外专家对创业项目、创业团队进行评审,按评审评分择优入驻;
3.评审入围的创业团队经过公示无异议后方能入驻;
4.入驻创客空间创业团队学习创业园的管理规章制度,并通过考核;
5.入驻创客空间创业团队与校创业学院育成中心签署《入驻协议》、《入驻承诺书》并办理其它相关手续;
6.入驻创客空间创业团队需对经营场地进行必要的装修装饰;
7.团队正式入驻创客空间开展创业活动。
8.入驻创客空间创业团队需要服从学院管理、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各项大赛。
三、申报时间安排
1.创业团队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入驻推荐表》、商业计划书等),学院初审盖章。3月20日24:00前将电子材料打包发至920590123@qq.com,格式命名为“班级+姓名+入驻创客空间”。
2.3月20-30日组织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筛选(进入复审的团队,会以钉钉通知)。
3.4月1日后,最终入围项目办理入驻创客空间相关手续。
四、入创客空间项目待遇和要求
1.在入驻协议期内,学院不收取房屋租金。
2.免费提供办公所需的水、电、打印机、电脑等办公用具。
3.对入驻创客空间的创业项目进行指导,帮助优质的入驻团队聘请校外指导教师、法律顾问,申请小额贷款,提供政府相关部门优惠政策支持等。
4.制定管理办法,完善考核评价,定期对入驻创业项目团队进行考核评估,根据考核情况,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提供学分认定等支持。
5.严格管理考核,建立清退制度,对于经营不善、管理混乱、不遵守创客空间规定的项目进行清退;建立孵化成功企业退出机制,指导优秀企业申报相关基金,为成熟企业提供促进其进一步成长的支持和帮助。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工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