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18、19、20、21年级同学: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教财〔2020〕15号)、《浙江传媒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管理办法》(浙传院学〔2020〕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我校2021年学生资助对象的认定和建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9月13日-14日,18-20级各班级成立认定工作组,班级工作组以班主任为组长,班长为副组长,学生代表为组员(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且不能为申请资助对象认定的同学,如班长申请认定,则班级评定组副组长为团支书);21级新生班级以班主任为工作组组长,助班为组员。
每班指定一名学生负责人进入2021-2022学年资助认定负责人群。
2、9月15日-20日,需要申请认定的同学认真填写《浙江传媒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并联系认定工作组和班主任进行访谈,访谈完成后,由班主任与认定工作组成员共同完成评议审核,填写《访谈记录表》,22日下午16:00前,各班级认定工作组负责人将纸质版《浙江传媒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访谈记录表》请班主任签名后,交至本年级负责人处,各年级负责人汇总本年级设计楼305-1办公室杜老师处,联系方式:0573-8939977。
年级负责人:
2018级:18戏美2班 戚彦青
2019级:19产品1班 李依然
2020级:20视传2班 张子湑
2021级:20戏美1班 宋思苗
设计艺术学院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