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各位同学:
经学生自行申请,学院实行民主评议,现认定以下107位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39名,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68名,现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三天(2019.9.27-9.29),如有异议,请在2019年9月29日之前,联系学工办杜宛桐老师。
联系电话:0573-89399775
设计艺术学院学工办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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