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遵守实验室各项制度和要求。严格按照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进行实验。
第二条 严禁携带与实验内容无关的饮料、食品、宠物等进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保持实验室环境清洁卫生,仪器设备摆放整齐。
第三条 实验开始前,须预习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等有关内容,了解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并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如有问题及时向教师汇报。
实验中,听从教师指导,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实验步骤进行实验。未经教师许可严禁动用与本次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
实验完毕后,须按照要求认真完成实验报告,并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整理、清点,自觉打扫卫生,经指导教师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第四条 需携带仪器设备进行室外操作的实验,在借出仪器设备时一定要检查其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立即报告教师处理。实验结束后仪器设备经教师检验正常后归还实验室。
第五条 大型仪器设备、特种仪器设备、危化品等须在教师的指导下使用,危化品废液及其它实验废弃物要在教师指导下按规定妥善处理,不得乱倒乱放。
第六条 实验过程中要注意人身和设备安全。如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教师及时进行处理。经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进行实验。
第七条 爱护学校资产,节约水电及其它实验材料。实验室内请注意文明礼貌,不得大声喧哗。
第八条 对违反实验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或导致事故者,要追究责任,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九条 凡违反本守则,不听劝告者,教师有权停止其实验,情节严重者,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