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如已享受过一次性住房补贴的,若在2014年1月-2015年9月期间发生职称(职级)变动的,请于2015年10月30日之前上报相关材料,进行一次性住房补贴差额补足的申请工作。具体材料如下:
1、浙江省省直机关职工住房补贴申请申报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政策性用房: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复印件。
4、工龄证明单。
联系人:陈颖莹(行政楼508)
联系电话:86832077
浙江传媒学院房改办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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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桐乡市逾桥西路998号浙江传媒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楼307办公室邮箱:sjysxy2011@126.com 电话:0573-89390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