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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院务公开|Notice

转发关于一次性住房补贴差额补足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12   来源:   点击量:

各位教职工:

如已享受过一次性住房补贴的,若在2014年1月-2015年9月期间发生职称(职级)变动的,请于2015年10月30日之前上报相关材料,进行一次性住房补贴差额补足的申请工作。具体材料如下:

1、浙江省省直机关职工住房补贴申请申报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政策性用房: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复印件。

4、工龄证明单。

联系人:陈颖莹(行政楼508)

联系电话:86832077

浙江传媒学院房改办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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