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201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浙江传媒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浙传院人〔2008〕16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浙江传媒学院在职在册及校聘教职工。现任中层领导干部由校党委组织部考核。
二、考核时间、内容及等次
教职工年度考核时间段为每年的1月至12月。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强化师德考核,将师德考核列入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师德失范教师在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或称职。考核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三、考核组织安排
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若干考核小组。各学院、部门分别成立由本部门党政领导及教职工代表组成的年度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组长由部门负责人担任。
各考核单位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0%,上一年度获得文明单位,优秀比例15%。中层领导干部人数计入各部门考核指标计算基数,不参加考核的人员人数不计入考核指标计算基数,名额换算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
优秀指标实行累计计算,当年剩余指标累计到来年,当年不足的则在来年指标中扣减。
四、考核工作程序
本年度考核工作继续使用人事业务平台。部门考核工作应在2016年1月14日前完成。
(一)各单位组织动员年度考核工作;
(二)人事处将在12月24日下达考核指标,考核单位确认考核指标,指定工作人员,发起本部门年度考核工作;
(三)教职工登陆人事业务平台,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四)考核单位考核;
(五)考核单位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六)考核单位确定考核结果,完成系统上报操作,并提交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名单;
2.考核结果公示情况汇报;
3.考核结果汇总表;
4.打印所有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并由领导签字盖章(必须双面打印在同一张纸上);
5.未参加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人员情况说明。
(七)人事处复核;
(八)公示考核结果。
五、考核结果使用
考核结果的使用,按照《浙江传媒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执行。考核优秀人员给予奖励。
六、反馈与申诉
各学院、部门在确定考核等次以后,要将考核结果在本部门公示,应将确定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人员的考核结果及对其今后工作的建议书面通知本人,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书面通知一周内向所在部门提出不同意见或向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提出申诉。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形成的考核结论将作为考核的最终结果。
年度考核工作要严格按照《浙江传媒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规定的考核范围、条件、办法和要求执行,各学院、部门要严肃、认真地对待年度考核工作,加强领导,确保考核工作如期完成。
联系人:胡晨光,联系电话:86832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