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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资讯|Information

【团学工作】关于2024年暑假个人“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6   来源:设计艺术学院   点击量: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引领青年学子返回家乡参与实践,服务家乡建设发展。按照团中央、团省委统一部署,现面向全校大学生组织开展2024年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

一、实践内容

1.政务实践。2.企业实践。3.乡村振兴。4.公益服务。5.社区服务。6.兼职锻炼。7.文化宣传。8.网络“云实践”。

二、实践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实践时间

实践时间:暑假期间、

四、申请步骤

1.信息获取:关注创青春微信公众号和家乡所在地的省、地市、县区的团组织微信公众号,阅读返家乡系列相关推文。因各地团委信息不一,请学生自行搜索联系,注意辨别信息真伪

浙江省的报名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tfhg9DX6YfOX1Smt83VTLw

2.报名申请:创青春微信公众号的服务平台”-“返家乡栏目入口登录返家乡社会实践岗位对接系统,按分类、区域搜索岗位信息,确认选择合适的岗位后,填报并提交报名信息,等待审核和系统提示信息,按信息指示开展后续操作。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录取。(不一定要在创青春上面报名,也可以直接搜索当地团区委团县委的微信号,或者自行拨打当地团委电话,咨询报名。)

3.参加实践:返乡后按照当地团组织和用人单位要求,及时了解岗位、认知岗位、适应岗位,加强学习,高质量完成岗位任务;要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保守秘密,积极主动参与具体工作,彰显新时代青年大学生的精神面貌和责任担当。

四、结项要求

1必要要求1:实践结束后,将实践地开具的实践证明因各地团委信息不一,证明模板由当地提供发送至学习实践部部长蒋歆玥邮箱tan20041005@qq.com,命名为“姓名+个人实践证明”。进行认定社会实践分0.3分。

2、必要要求2:实践之中,将个人实践日记感想(200字)、照片(5张,必须露正脸、有合照、有工作照,否则不予认定。)、微视频(1个,不强制)发送至学习实践部部长蒋歆玥邮箱,打包到一个文件夹里面,命名为“班级+姓名+暑假社会实践佐证材料”。

五、评先评优

实践结束后,将根据实践成果,评选“优秀社会实践个人”,原则上产生多媒体作品,拍摄实践过程微视频的可优先入围“优秀社会实践个人”。


设计艺术学院分团委

202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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