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实施背景及特点
2021年4月,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十四五”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规划》,其中对于相关技术的覆盖,提出了智能化运用的相关议题:如构造舞台表演的综合设计仿真系统。2021年7月,工信部、文旅部等十部门共同发布了《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智慧剧场、云直播、线上演播等与5G高新音视频融合的数字虚拟演艺空间应用,成为了重点推进的议题。2022年5月,中办和国办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中提出“鼓励各种艺术样式运用数字化手段创新表现形态、丰富数字内容。培育以文化体验为主要特征的文化新业态”。
《数字化演艺空间设计创新人才培训》旨在培训基层文艺院团、创意机构等具备创新思维和技术能力的演艺空间设计专业人才,以满足数字化时代演艺空间设计的需求。该领域结合数字技术与传统演艺空间设计,利用先进技术提升观赏性、互动性和沉浸感。用设计赋能演艺高水平发展,用情用力讲好中国故事,向世界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
二、国家艺术基金介绍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National Arts Fund,英文缩写为CNAF)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三、项目主体介绍
浙江传媒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建高校,是一所行业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传媒类高校。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传提出的“紧跟时代、突出特色”重要办学指示精神,扎实推进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现有杭州钱塘和桐乡乌镇两个校区,占地1355亩,设有16个二级学院(部、中心),在校生14700余人,教职员工约1400人,拥有教育部重大人才项目特聘教授、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领军人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各类国家级、省部级人才80余人。
学校涵盖艺术学、文学、工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等6个学科门类,有戏剧与影视学、新闻传播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公共管理学等4个省一流学科,新闻与传播硕士、艺术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35个本科专业,其中18个艺术类专业。广播电视学、数字媒体技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编辑出版学、文化产业管理、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摄影、传播学、广播电视工程、网络工程、戏剧影视文学等13个专业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网络与新媒体、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音乐表演、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等10个专业为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四、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资助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培训总时长共80天,其中,集中培训35天。
具体安排为:
2024年5月15日举行开班仪式;
2024年5月15日--6月18日在浙江传媒学院(乌镇校区)进行集中培训,共35天(期间穿插调研、实践);
2024年6月19日--8月2日,学员返回生源地,在线远程指导,根据学习情况完成个人创作方案;
2024年9月8日--10月30日汇编印制《数字化演艺空间设计作品集》,整理结项材料,在浙江传媒学院美术馆举办“数字化演艺空间设计创新人才培训作品展”。
(二)项目实施地点
授课地点:浙江传媒学院(乌镇校区)。
项目考察点:上海戏剧学院数字演艺集成创新——文旅部重点实验室、浙江大丰实业等。
浙江传媒学院(乌镇校区)
(三)课程设置
《数字化演艺空间设计创新人才培训》课程分为“习近平文化思想”“戏剧通识”“业务能力”“跨界创新思维”“自主教学”五个模块,各模块之间相互配合、紧密联系。培训主要内容包括《习近平文艺思想重要论述》《数字戏剧历史演进及演艺空间的广延》《国家演出 ——文化使命与责任》《观念独白 ·时空互答》《虚拟现实和生成式设计在空间设计中的运用》《演艺空间动作捕捉与未来影像制作》《光影随行 —数字技术下当代舞台灯光光影形象研究》《影视摄影、虚拟影视摄制》《虚拟数字人工作坊》《影像虚拟制作工作坊》等(具体课程名称以实际课表为准)。
(四)培训成果展示
本项目培训成果汇编《数字化演艺空间设计创新人才培训结业案例集》
浙江传媒学院美术馆举办《数字化演艺空间设计创新人才培训作品展》
(五)师资介绍
项目顾问:曹林
首席专家:韩生 周正平
项目统筹:张凯
本项目邀请了校内外20多位权威专家学者组成师资团队,师资成员具备完善的理论知识与丰富的实践创作经验。部分授课专家(排名不分先后):
韩生:中国著名舞美设计家,原中国戏剧家协会副主席、上海戏剧学院院长,现任上海戏剧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数字演艺集成创新——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艺术总监、中国舞美学会文旅创作委员会主任、上海舞美学会名誉会长、香港演艺学院荣誉院士。曾担任中国APEC会议文艺演出美术总设计,2008北京奥运会开闭幕式舞美设计顾问等,主持创建了上海戏剧学院-中国文旅演艺创作与教育研究中心、上海市虚拟环境文艺创作重点实验室和数字演艺集成创新文旅部重点实验室。先后荣获第二届、第四届文华舞台美术奖,第十七届文华大奖,澳门国际电影节最佳纪录片奖,文化部优秀专家,上海市领军人才,山东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荣誉。
曹林:博士,现任上海戏剧学院教授、博导、“曹林当代国际表演设计艺术工作室”负责人,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新中国舞台美术发展研究》首席专家。长期从事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方面的教学、创作、科研工作。曾出版著作或参与主编出版物16部,发表论文30余篇,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0余项,主持策划国内、国际大型专业学术活动40余项。兼任中国舞台美术学会(第八、九届)会长,上海市戏剧家协会理事兼舞台美术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央戏剧学院、中国戏曲学院等院校客座教授。曾荣获文化和旅游部记功1次、二等功1次,北京市政府颁发的教学成果二等奖2次,荣获教育部教学名师、北京市“中青年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参与建设的“舞台设计技巧与方法”课程入选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课。
沙晓岚:中国舞台美术学会副会长、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副会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中宣部颁发的“四个一批”科技人才专家称号。主要项目:2023年杭州亚运会开闭幕式总导演;2022年北京冬奥会闭幕式导演;2022年北京冬奥会开闭幕式灯光总监;2021年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演出《伟大征程》副总导演;2016年杭州G20峰会《最忆是杭州》文艺晚会总制作人;2014年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灯光,视频总设计;2014年APEC欢迎晚宴活动室外灯光总设计;2010年第16届亚洲运动会开闭幕式灯光总设计;2010年上海世博会开闭幕式灯光总设计;2008年担任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开、闭幕式和第十三届残奥会开、闭幕式灯光总设计,并于2008年9月荣获奥组委颁发的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特别荣誉奖等。
周正平:著名舞美灯光设计家,国家一级舞美设计师,二级教授,中央宣传部授予“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中央组织部、中央人才办授予“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浙江省特级专家。现任中国舞台美术学会副会长,中国照明学会舞台影视照明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戏曲现代戏研究会副会长,粤港澳大湾区中华戏曲协会副主席,浙江省戏剧家协会副主席,浙江省舞台美术学会会长,中央戏剧学院客座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设计学院首席专家,至今己为六十多个剧种伍佰多部舞台剧担任舞美灯光设计。
季乔:中国舞台美术学会副会长、广东省舞台美术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央戏剧学院客座教授,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客座教授。曾获2004—2007年度中国话剧舞台金狮奖、2011年中国戏曲现代戏贡献奖。多次荣获文华舞美设计奖、文化部优秀舞美设计奖、中国戏剧精品剧目奖、中国舞台美术学会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戏剧节优秀舞美设计奖。作品多次参加World Stage Design、Prague Quadrennial展览。
刘科栋:中国舞台美术学会副会长、中国国家话剧院一级舞美设计,中央戏剧学院客座教授,文化和旅游部优秀专家。1995年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设计作品曾多次参加中国艺术节及中国戏剧节,以及众多的国际艺术节和戏剧节、世界舞台设计展等。设计剧目多次获国家级大奖,包括文华大奖、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五个一工程奖等,舞台设计四次获文华舞美奖、“荷花奖”最佳舞台设计、话剧金狮奖等各种奖项。
胡佐:上海戏剧学院教授、舞台美术系主任,上海市东方学者特聘教授、中国舞台美术教育联盟副主席、上海舞台美术学会副会长。长期从事舞台美术设计创作与教学研究,先后在境内外领衔设计了近三百部作品。获国家宝钢优秀教师奖、教育部首批课程思政教学名师、上海市课程思政教学名师。作品曾获第十四届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舞台美术奖,第十四、十六届“文华大奖”,第八届中国话剧金狮奖舞台美术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等国家级奖项。
边文彤:中央戏剧学院舞台美术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亚洲戏剧教育研究中心事业部部长;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获得者;国际舞台美术联盟专家;中国戏剧家协会理事;美国耶鲁大学戏剧学院高级访问学者。在国内外设计了两百余台舞台剧作品、百余台开幕式大型晚会,设计作品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多次受邀赴美国、哥伦比亚、日本等国大学和艺术节讲学,作品多次受邀参加国内和国际舞台美术展、国际戏剧节。担任文旅部文华大奖评委,文旅部文华单项奖评委,国家戏剧精品工程评委,国家艺术基金评委,第八届中国京剧节评委等。
曲国军:光影艺术家、视觉导演,中央电视台高级舞美设计,历年春节联欢晚会灯光总设计。中国照明学会文旅照明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夜游经济联盟副会长;亚洲照明设计师协会专家会员;中国舞台美术学会灯光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照明学会舞台电影电视照明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专家委员;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会员。
沈倩:博士、上海戏剧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上海戏剧学院舞美系副主任;中国舞台美术学会灯光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照明学会文旅艺术照明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专家组专家;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上海市教卫系统三八红旗手。多年来一直从事戏剧和演艺领域灯光艺术的教学、研究和应用工作,参与过百余部各类演出的灯光设计工作,作品多次获得各类国家级、省市级舞台美术奖项。
张武:中央戏剧学院舞台美术系副教授,曾就职于中国戏曲学院舞台美术系、中国国家话剧院。主要话剧作品:《老舍五则》《生命册》《平凡的世界》《茶馆》《冬日1948》《红旗渠》(2013年第十届中国艺术节第十四届文华大奖、舞台美术文华单项奖;2014年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恋爱的犀牛》《两只狗的生活意见》等;主要电影美术作品:《青红》(2005年电影《青红》获58界戛纳电影节评审团奖)《梦想照进现实》等。
王欢:导演,戏剧空间设计,建筑及公共空间设计。首位毕业于英国皇家戏剧学院(RADA) 导演系的华人MA 硕士, 英国中央圣马丁艺术与设计学院(CSM) 剧场设计与实践专业MA 硕士,上海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博士。作为驻院导演先后任职于英国国家剧院(NT)、英国皇家莎士比亚剧院(RSC) 以及英国新维克剧院(Young Vic Theatre) 以及中国国家大剧院(NCPA)。曾任2008 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核心创意团队视觉主设计(获奥组委“优秀个人贡献荣誉”),第六届冬亚会开幕式视觉主设计。剧场设计作品五十余项,三次获得“国家精品工程”奖、七次“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戏剧家学会“年度金奖”等18 项国家奖项以及文化部第十三届“文华奖舞美设计个人单项奖”等。
裘冰:浙江京昆艺术中心国家一级舞美设计,浙江省舞台美术学会副会长,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特聘教授,中国舞台美术家学会高级会员,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中国剧场建筑与舞台技术专家委员,浙江省戏剧家协会理事。文化和旅游部“千人计划”优秀舞美人才,浙江省首批舞台艺术“1111”青年领军人才。作品先后荣获:2009-2010国家舞台精品工程奖、第二、四届中国少数民族戏剧汇演优秀舞美设计奖、第五届中国歌剧节优秀剧目、中国第三届舞台美术展、浙江省“五个一工程”奖、华文地区优秀舞美作品奖、 多次荣获浙江省及杭州市戏剧节优秀舞美设计奖等。
刘明厚:上海戏剧学院教授、博士。曾任上戏科研处长、研究所副所长、播音与主持系(现电影学院)总支书记等职务。担任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上海市电影处局、上海市社科艺术等评审专家。多次应邀到挪威、美国、加拿大、格鲁吉亚等国参加国际学术活动;并主持国内外重大学术会议。发表论文近百篇,出版学术专著《二十世纪法国戏剧》《达里奥·福喜剧研究》《世界名剧导读》等。荣获第三届全国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专著奖等。
罗易扉:上海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毕业于中国艺术研究院艺术学系,文学博士,英国杜伦大学人类学系访问学者。中国艺术人类学学会理事,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中华学术外译项目评审专家、CSSCI 数据库艺术学、民族学、文化学类期刊审稿人。近年来在国内外中英文期刊《Oriental Art》《清华大学学报》《民族艺术》《美术与设计》《北京电影学院学报》等期刊,发布中英文论文60余篇,主持及参与国家级等各级课题十余项。著有《写文化之后意义关怀:1990年代以来西方艺术人类学思潮》,主编Contemporary Anthropologies of the Arts in China(Cambridge Scholar Publishing)。
胡浩:浙江传媒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工业设计分会委员,浙江省工业设计协会理事,浙江省工业设计专家库成员,浙江省知识产权专家库成员,杭州市科普专家。主持完成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1项,省部级课题6项;重点参与国家863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艺术基金等项目,发表核心期刊以上论文4篇,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16项,设计作品获得意大利A设计奖等奖项。
李亮:浙江传媒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智能环境感知与重建、未来网络技术应用、沉浸式场景构建等。先后主持省部级项目3项;以第一发明人授权发明专利9项、指导学生授权5项发明专利、申请软件著作权7项;以一作/通讯作者发SCI/CSSCI论文6篇。
陈奕:浙江传媒学院电影学院副教授,曾任电视制作系、动画系、数字媒体艺术系主任,国内知名的电影视效导演,数字虚拟技术专家。长期从事数字电影特效研究工作,现为国家级实验室《DI数字电影中间片与色彩校正实验室》等实验室负责人。先后担任:《流浪地球2》《人生大事》《悬崖之上》《你好,李焕英》《刺杀小说家》《影》《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烈日灼心》《追凶者也》《李米的猜想》等数十部电影电视剧的视效指导和虚拟拍摄指导。其中建党百年献礼电影《革命者》获得第34届中国电影金鸡奖最佳故事片奖;电影《悬崖之上》第34届中国电影金鸡奖最佳导演、最佳美术、最佳摄影等5项大奖;《影》获中国台湾金马奖最佳视觉效果奖;《烈日灼心》获得第18届上海国际电影节“金爵奖”和2015美国NAB全球最佳视效奖,成为该年度中国大陆地区唯一入选的作品。纪录片《中国》获得第31届中国电视金鹰奖最佳电视纪录片奖。2016完成了“G20杭州峰会文艺晚会”的数字视频创作。
管熠:浙江传媒学院电视艺术学院摄影系副主任,计算机影视制作高级工程师,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先进影像专业委员会”委员。担任导演、摄影师创作的影视作品获得国内众多奖项。在教育和指导方面,热衷于引导学生发掘和磨砺他们的创意潜能。在影视摄影、虚拟影视摄制领域,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指导学生创作的虚拟摄制作品在2022年全国大学生新视频创作计划中获得金奖,并在柏林升空电影节、英国首映电影节等国际电影节上获得入围和提名奖。在2023年首届48小时国际虚拟制作大赛中,指导的学生团队荣获中国赛区最佳影片大奖和国际赛区最佳视觉效果奖。
曹晓晓:浙江传媒学院副教授。本硕均毕业于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工业设计系。日本国立千叶大学博士,浙江大学优秀硕士毕业生。研究方向为用户体验、产品创新设计。曾赴新加坡国立大学、德国布伦瑞克大学访问学习,获得包括国际红点奖、美国洛杉矶IDA国际设计大奖、韩国K-Design设计大奖在内的国内外知名设计大奖三十余项,主持有多项省级课题,并作为核心成员参与国家文旅科技项目1项,浙江省重点研发项目1项,近五年发表学术论文6篇,期中SCI论文4篇核心期刊论文1篇,授权专利包括3项国家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及外观专利及日本发明专利1项。
焦垚楠:浙江传媒学院华策电影学院教师,博士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影视技术系,中国高校影视学会会员,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先进影像专委会会员,DaVinci Resolve 国际认证导师。负责《高新影像技术》《数字影像工程》等课程教学,主持浙江省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数字影像工程》、省级虚拟仿真一流课程《3D立体电影拍摄虚拟仿真实验》。参与电影《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虚拟拍摄测试,担任邓紫棋《穿越火线》MV虚拟预演及MotionControl技术预演制作,为五芳斋、自然堂、万科等品牌创意广告担任现场数字影像工程师,2022年任百度虚拟制片及数字人项目技术顾问。
陈哲:浙江传媒学院华策电影学院教师,美国纽约视觉艺术学院计算机艺术系三维技术方向艺术学硕士,从事计算机视效艺术与骨骼绑定方向的研究,主要担任课程《特效概论A》《三维动画A》《三维电影制作工作坊》《分镜头绘画基础》等课程。曾创作个人动画短片《Circle》《Temple of the Cute Dead》;曾参与院线电影《夺路而逃》,舞台剧《告别薇安》,央视纪录片频道纪录片《铭文断剑》农村院线戏曲电影《农家媳妇》;曾合作品牌商法国Legrand集团、中国南方航空、Mercedes-Benz、上汽大众等。
张帆:浙江传媒学院数字媒体技术专业主任,数字媒体与网络工程系副主任(主持工作),毕业于中国传媒大学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澳门科技大学博士。Unity全球认证讲师,Unity最具价值专家。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浙江省副秘书长,国家评委。主要担任《游戏开发技术》《计算机图形学与实时图形学》《程序化建模》、《人工智能》等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为数字娱乐技术、混合现实技术、人机交互、人工智能、AIGC等。指导大学生创新基金和新苗人才计划等科研项目和微软国际创新杯大赛、全国计算机设计大赛、浙江省多媒体设计大赛,获得一等奖和二等奖多项。出版游戏设计相关教材有《手机游戏的设计开发》《Unity游戏开发基础》等。
张凯:艺术学博士、硕士生导师;国家艺术基金评审专家,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评审专家,教育部硕、博士论文评阅专家,教育部艺术类考试评阅专家,浙江省文化艺术基金评审专家。近年来主持了国家艺术基金人才培训项目、国家艺术基金青年人才项目、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子课题、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浙江省哲学社科规划重点及一般等课题;在《文艺研究》《戏曲艺术》《当代电影》《艺术百家》《中国广播电视学刊》等CS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和作品;长期从事演艺空间视觉设计和理论研究。
五、成绩考核与学员管理
(一)成绩考核
本项目以“演艺空间设计案例”作为考核依据,集中培训结束后2个月内每位学员需提交一份完整的演艺空间设计方案,方案将入编《数字化演艺空间设计创新人才培训结业案例集》。
依据国家艺术基金人才培训项目相关管理办法,培训期满后,学员完成规定学时,并经综合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二)学员管理
学员集中培训期间的管理按照《浙江传媒学院培训管理规定》执行。集中培训期间,学员与项目主体签订管理责任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与培训学习无关的其他问题,责任由学员自行承担。
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项目主体即时解除其参训资格,该学员不予结业,不发放结业证书: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培训有关规章制度的;
2.培训期间发表违反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他不当言论的;
3.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4.严重违反项目主体制定的管理制度,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5.在学习、创作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6.出勤天数不足培训总时长90%的;
7.中期或结业考核成绩不合格的;
8.其他不予结业的情形。
对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培训任务的,项目主体可做退学处理,如培训进度未超过总集中培训时长的五分之一,项目主体可从未录取学员中按次序补录。
六、培训对象遴选
本培训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国招生,择优录取学员30名。招生范围为全国文艺院团、高等学校、创意设计机构等从事舞台美术设计、文旅演艺空间设计、独立设计师、设计理论等青年艺术人才。所录取学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5周岁,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德才兼备,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同时,学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善于学习和创新;
2.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满足以下一条即可):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2)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3)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3.学员须获得所在单位批准和支持,以保证培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4.未参加过国家艺术基金同类项目培训。
主办方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择优录取并上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审批备案。
七、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24:00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本招生简章在数字化演艺空间设计研究公众号平台发布。请申请者下载招生简章附件相关报名材料,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提交。
报名流程:提交报名表及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录取通知→报到入学。
需提交材料:
1.《数字化演艺空间设计创新人才培训》项目报名表(见附件1),文件格式为PDF文件。
2.相关个人资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个人2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文件格式为JPG;
(3)本人代表性设计案例(2-3例)或理论文章等资料,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国家艺术基金报名案例-姓名-工作单位”;
(4)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支撑材料(最高学历证书、最高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作品入选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5)能够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材料。
3.提交方式:
(1)初审一律采用电子版报名,请对照要求认真准备。请使用正式扫描件,将所有材料打包压缩后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598308546@qq.com,邮件名称及压缩包请命名为“国家艺术基金报名材料+所在城市+姓名”。
(2)正式录取人员需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一式两份)用于备案,请于培训报到时现场递交。
(三)录取方式
1.报名截止后,项目组将组织专家按照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遴选,择优录取,录取名额为30人。对于入选学员将以电话、邮件通知录取人员,同时录取结果经国家艺术基金审核后将公布于数字化演艺空间设计研究官方微信公众号。
2.录取时间:2024年5月初
3.请报名学员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收到录取通知后请以邮件方式回复“学员xxx确认收到《数字化演艺空间设计创新人才培训》录取通知并将准时报到参训”,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依次递补。
(四)报到方式
报到时间:2024年5月14日(08:00-12:00,13:00-17:00)
报到地点:浙江省桐乡市逾桥西路570号浙江传媒学院国际影视交流中心
浙江传媒学院国际影视交流中心
八、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根据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国家艺术基金《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见附件2)。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老师
单位:浙江传媒学院设计艺术学院
电话:0573-89390295
咨询及材料报送邮箱:598308546@qq.com
(三)注意事项
1.每位学员应保证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2.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凡参加本项目的学员,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的各项规定。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管理按浙江传媒学院有关管理条例执行。同时学员与项目主体签订培训期间管理协议,项目主体对培训成果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发布等使用和宣传权。
3.请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数字化演艺空间设计研究”,以便查收重要讯息。
4.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项目主体浙江传媒学院所有。
附件:
1.学员报名表
2.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