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过资格审查,充分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过设计艺术学院学生第三党支部支委会讨论研究,报设计艺术学院党委备案同意,确定将张鑫等12名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18日——2019年12月24日(5个工作日)。对上述人员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71-86839775
联系地址:设计艺术学院305-1办公室
中共浙江传媒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委员会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