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引领青年学子返回家乡参与实践,服务家乡建设发展。按照团中央、团省委统一部署,现面向全校大学生组织开展2024年寒假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
一、实践内容
1.政务实践。
2.企业实践。
3.乡村振兴。
4.公益服务。
5.社区服务。
6.兼职锻炼。
7.文化宣传。
8.网络“云实践”。
二、实践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实践时间
实践时间:2024年1月20日—2月23日(寒假期间)
四、申请步骤
1.信息获取:关注“创青春”微信公众号和家乡所在地的省、地市、县区的团组织微信公众号,阅读“返家乡”系列相关推文。(因各地团委信息不一,请学生自行搜索联系,注意辨别信息真伪)
2.报名申请:在“创青春”微信公众号的“服务平台”-“返家乡”栏目入口登录“返家乡社会实践岗位对接系统”,按分类、区域搜索岗位信息,确认选择合适的岗位后,填报并提交报名信息,等待审核和系统提示信息,按信息指示开展后续操作。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录取。
3.参加实践:返乡后按照当地团组织和用人单位要求,及时了解岗位、认知岗位、适应岗位,加强学习,高质量完成岗位任务;要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保守秘密,积极主动参与具体工作,彰显新时代青年大学生的精神面貌和责任担当。
5.记录成长:关注“创青春”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将实践日记、体会制作成文案和短视频,通过后台留言方式或@的方式参与投稿;相关优秀实践成果也可向学院投稿,投稿邮920590123@qq.com。
6.总结分享:做好实践总结思考,对返乡实践中形成的优秀成果可以邀请指导教师做进一步提升挖掘,转化成学术型实践成果或活动型实践成果。积极参加各级团组织开展的总结交流活动以及“返家乡”社会实践个人和团队评先推优活动。
四、结项要求
1、必要要求1:实践之前,加入钉钉群。
2、必要要求2:实践之中,将个人实践日记感想(200字)、照片(5张)、微视频(1个,不强制)发送至920590123@qq.com,打包到一个文件夹里面,命名为“班级+姓名+寒假社会实践佐证材料”。备注:照片需要露出全脸的工作照,否则不予认定。
3、必要要求3:实践结束后,将实践地开具的实践证明(因各地团委信息不一,证明模板由当地提供)发送至920590123@qq.com ,命名为“姓名+寒假实践证明”。进行认定社会实践分0.3分。
五、评先评优
实践结束后,将根据实践成果,评选“寒假优秀社会实践个人”,原则上产生多媒体作品,拍摄实践过程微视频的可优先入围“寒假优秀社会实践个人”。
设计艺术学院分团委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