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根据校团委相关通知要求,现就在中心全体基层团组织中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全体共青团员(含 2023 年新发展团员)。
二、组织生活会基本流程(部分同学已经寒假离校可以线上钉钉召开参与)
1. 团支部书记报告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开展情况,通报团支部委员会查找不足等情况;
2. 团支部书记、委员、其他团员依次发言,交流体会、查找不足,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3. 开展民主评议;
4. 上级团组织负责人或本级党组织负责人(教师党、团员等)点评讲话;
5. 重温入团誓词。
二、民主评议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一)“对标定级”标准
各团支部在“智慧团建”系统内,按照基本流程记载团员年度教育评议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请注意:优秀率不超过30%)。具体等次由团支部委员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4人)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结合团 员日常表现和参加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情况,实事求是地研究提 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
(二)基本流程
各团支部团支书/管理员于1月5日24点前按照本支部团员考核结果,在智慧团建系统“团内激励-评议激励”模块完成团支部自我评定。具体步骤如下:
1.支部管理员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2.点击进入左侧任务栏“团内激励-评议”模块,界面默认为本支部团员列表及当前年度评议信息;
3.可选择单独或批量记载建议评议等次。如单独记载,则逐一在每名团员“评议结果”列的下拉菜单中选择评议等次;如选择批量记载,则先勾选获评同一等次的团员,再点击“批量团员教育评次”按钮并选择相应建议评议等次;
4.确认无误后提交评议结果。
(三)结果运用
评议结果作为年度团籍注册、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和团干部、推优入党、评选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大学生的重要依据。
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团支部书记或上级团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暂缓团籍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