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学工作】关于收缴2023年下半年团费的通知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本学期团费收缴工作将于近期开展。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缴对象
团费收缴对象为组织关系在各单位的全体团员。
二、收缴标准
1.学生团员:每人按0.2元/月计,新生1.2元/人,毕业班学生3.6元/人,其他年级2.4元/人。
教工团员: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者,交纳3元;2000元以上(含2000元)者,交纳数为收入数乘以2‰后按去尾法取整(即直接去掉小数点后的数值。如:工资收入为5000元—5499元者,交纳10元)。最高交纳20元。
三、缴存方式
为便于收缴,请各团支书将团费收齐后于11月30日前以统一上交分团委副书记熊由晨,转账备注“XXX+团费”。
学院核查团费金额后打入学校财务账户(附言:设计艺术学院分团委团费)后将《2023年度团费缴纳明细》和缴纳回执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
银行账号
浙江传媒学院
33001617735056000023
建行杭州钱塘支行
联行号:105331009007
税号:12330000470008410N
各团支部要认真组织本单位团费收缴工作,对缴纳团费的团员具体名单进行详细记录并留存备查,对无故不缴纳团费的团员要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团费收缴基数请各单位参照“智慧团建”系统内本单位团员数进行收取。具体名单团支书可以自行进入智慧团建系统查看,如果密码遗忘可以联系分团委副书记戚文洋(钉钉搜下)进行密码重置。
3.团费上缴后的学院可自行办理团籍注册;团关系转入手续以学院为单位预约时间后统一至校团委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