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和《浙江传媒学院大学生创新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浙传院〔2007〕124号)关于项目结题与验收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22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我校2022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通过前期申报予以立项并经中期检查的项目必须全部参加结题验收(见附件1)。
二、结题与验收内容
1.项目结题报告(详见附件2);
2.项目实施情况;
3.项目成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知识产权情况等);
4.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三、结题与验收程序
5月30日前:上交学院陆老师,电子稿打包发送至920590123,每个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各放入一个文件夹并以“学校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命名,例如“浙江传媒学院2022R416A001+项目名称”,学院初审,有意见钉钉群反馈。
6月21日前:各二级学院根据验收情况,于2023年6月21日前填写《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3)并上交至校团委。同时,各二级学院须提交项目结题报告、项目成果及相关技术资料等结题与验收材料电子版。
校团委成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参照项目申报书及验收申请报告,对其实施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等进行检查验收。
四、结题与验收材料
项目结题须具备以下结题与验收材料:
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并由指导老师填写意见、签字,再由所在学院签字盖章。结题报告书中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必须与申报书一致,项目组主要成员必须为申报书中成员。
2.项目成果及相关技术资料等有关附件,包括调研报告、创业计划书、设计报告、设计说明书、专著复印件、发表论文复印件及录用函复印件、专利授权或受理文件复印件(含专利申请表)、获奖证书复印件、实物或软件成果演示效果图片、成果实际应用、推广或投产的证明函、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创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等,其中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必须附有创业计划书,设计类、软件类项目必须附有设计报告、产品设计说明书,调研类项目必须附有调研报告或论文作品。
3.电子资料与纸质资料保持一致,各种附件材料提供扫描件,附于结题报告之后,整理成1个单独的Word文件。
4.“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项目经费收入及支出明细表”必须与实际项目操作过程中经费使用情况一致,即与财务处所记录的报销款项的类别、数目一致(包括中期已报销的经费使用情况,详细情况可到财务处进行查询后填写)。“项目经费收入及支出明细表”未通过财务处审查的项目仍作为验收不合格处理。
5.表格逐项填写,务必完整,填写完后并调整合适表格格式,不得变形。材料未通过格式审查做验收不合格处理。项目结题报告书中“指导教师意见”“学院验收意见”“学校验收意见”三栏需处于同一页A4纸,其中“指导教师意见”“学院验收意见”两栏务必相应地签字或盖章。
6.结题报告书、项目成果和相关技术资料等相关材料均先上交电子版,在经过审核确认格式无误后上交纸质版。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具体装订顺序:《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项目成果及相关技术资料等有关附件。如有上交视频或上交较大材料的需要,请以电子版形式随同电子版材料一并上交。
五、相关注意事项
1.请各二级学院于6月21日前按照以上要求将项目结题验收报告电子版收齐,并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报送。本学院每个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各放入一个文件夹并以“学校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命名,例如“浙江传媒学院2022R416A001+项目名称”;所有项目的验收汇总表电子版及每个项目结题验收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并以“学院名称+2022新苗结题材料”命名,压缩包发送至zjcmxyxm@126.com。纸质版待项目经过校内结题评审、确认内容及格式无误后另行通知打印结题报告书、项目成果和相关技术资料等相关材料一式一份,上交至校团委。
2.团委成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参照项目申报书及验收申请报告,对其实施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等进行检查验收。
3.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原则上所有项目不得延期结题验收,延期项目须得到指导老师和学院的同意,并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延期申请,报团委批复;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将予以整改后统一参加学校组织的第二次检查;对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断的项目,学校将取消该项目计划,并追回已拨项目专项经费。
附件:1.2022年浙江传媒学院项目名单
2.项目结题报告
3.项目验收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