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院学风建设,营造向上的学习氛围,设计艺术学院学生督察部、学风督察小组定时会对学风情况进行检查,现将2022-2023-2第五周学风检查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3月27日至3月31日,公示期过,不再进行修改。检查类型为【督察部】若有问题,请在【钉钉-学风检查核销】反馈或核销;检查类型为【教师系统】若有问题,请联系【任课老师】反馈或核销。
全校目前正在大力查整理学风问题,请同学们按时参加早晚自习、上课、学习,端正上课态度,严格遵守校级校规,自觉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备注:旷课累计达到2学时,取消评奖评优资格;达到5学时,预警处分;学生一学期内旷课累计满10学时,给予警告处分;满20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满30学时,给予记过处分;满40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设计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设计艺术学院学风督查小组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