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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资讯|Information

【通知公告】关于开展浙江传媒学院第二届 “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8   来源:设计艺术学院   点击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引导和激励大学生通过开展广泛的创新创业实践,推动产学研成果转化,发挥我校“以创促就”和“专创融合”的专业优势,浙江传媒学院创业学院举办第“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承精彩·创想未来

二、评选范围

浙江传媒学院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在校师生,传媒文化创意产业园的在园企业

三、评选原则

(一)团队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团队专业突出,具有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时代精神;

(三)项目和团队发展稳定,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四)项目或已入驻传媒文化创意产业园

五)同一公司三年内原则上不重复奖励。

四、奖项内容及标准

(一)创业新锐奖项目团队)

1、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成果显著,专业能力突出;

2、项目具备较好的市场潜力,近期可实现项目公司化运营;

3、项目领域符合我校专业特色培育和区域行业发展导向。

(二)创业先锋奖公司团队)

1、项目已实现公司化运营,积极服务区域经济建设和我校产教融合等工作;

2、创业项目初具规模,获得一定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3、积极响应配合学校及园区的管理制度和创业活动,及时上报各项发展数据;

4、热忱反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对我校师生创新创业实践有较强的带动或助推作用。

五、评选形式

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综合评审。

六、奖项设置

(一)“创业新锐奖”,每个团队5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二)“创业先锋奖”,每个团队10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本次赛事奖金由我校设立的“立智双创基金”全额支持。

七、相关要求

申请团队需将《浙江传媒学院“创业之星”申请表》(盖章扫描件商业计划书发送至1684694381@qq.com。

(三)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3月14日16:00,材料提交咨询电话:0573-89399775

材料内容咨询电话0571-86879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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