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引导和激励大学生通过开展广泛的创新创业实践,推动产学研成果转化,发挥我校“以创促就”和“专创融合”的专业优势,浙江传媒学院创业学院将举办第二届“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承精彩·创想未来
二、评选范围
浙江传媒学院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在校师生,传媒文化创意产业园的在园企业。
三、评选原则
(一)团队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团队专业突出,具有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时代精神;
(三)项目和团队发展稳定,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四)项目将或已入驻传媒文化创意产业园;
(五)同一公司三年内原则上不重复奖励。
四、奖项内容及标准
(一)创业新锐奖(项目团队)
1、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成果显著,专业能力突出;
2、项目具备较好的市场潜力,近期可实现项目公司化运营;
3、项目领域符合我校专业特色培育和区域行业发展导向。
(二)创业先锋奖(公司团队)
1、项目已实现公司化运营,积极服务区域经济建设和我校产教融合等工作;
2、创业项目初具规模,获得一定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3、积极响应配合学校及园区的管理制度和创业活动,及时上报各项发展数据;
4、热忱反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对我校师生创新创业实践有较强的带动或助推作用。
五、评选形式
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综合评审。
六、奖项设置
(一)“创业新锐奖”,每个团队5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二)“创业先锋奖”,每个团队10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本次赛事奖金由我校设立的“立智双创基金”全额支持。
七、相关要求
申请团队需将《浙江传媒学院“创业之星”申请表》(盖章扫描件)、商业计划书发送至1684694381@qq.com。
(三)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4日16:00,材料提交咨询电话:0573-89399775
材料内容咨询电话0571-86879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