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院学风建设,营造向上的学习氛围,设计艺术学院学生生活部、学风督察小组定时会对学风情况进行检查,现将2022-2023(1)9月-10月学风检查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11月18日至11月20日,公示期过,不再进行修改。如有问题者请联系所在班级纪检委员(若检查类型为“教师系统点名”,请联系任课老师)。全校目前正在大力查整理学风问题,请同学们按时参加早晚自习、上课、学习,端正上课态度,严格遵守校级校规,自觉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备注:旷课累计达到2学时,取消评奖评优资格;达到5学时,预警处分;学生一学期内旷课累计满10学时,给予警告处分;满20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满30学时,给予记过处分;满40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设计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设计艺术学院学风督查小组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