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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资讯|Information

【通知公告】关于开展红色摄影作品创作展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1   来源:设计艺术学院   点击量: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中国共产党将带领中国人民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充分展示我们党的百年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全面展示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成就,展示浙江在“八八战略”指引下发生的深刻变化和喜人成绩,展示全体浙传师生紧紧围绕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确立的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两高两强”首位战略、朝着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传媒大学奋勇向前的奋斗成就和精神风貌,根据根据浙传党〔20219号《中共浙江传媒学院委员会关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方案》精神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进行红色摄影作品创作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主题

“献礼建党百年”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党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红色作品创作系列展演活动工作组

三、征集对象

高校教师、学生

、征集内容

所有与“红色”有关的摄影作品,作品可包括以下内容:

在党的革命和建设历史中具有重大和特殊意义的各类红色纪念场所、各类红色人物、各种红色物件等;

挖掘家乡或旅经地的一些不为人知的“红色主题”的历史记忆、人物事迹、文化背景、地标景点等;

对红色文化基地的深度挖掘与摄影艺术创作;

有关本校红色记忆的发展变迁、重大事件、重大活动;

、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要求紧扣主题、形式多样,鼓励充分运用各种摄影艺术手段,可在纪实的基础上对作品进行艺术创作,升华爱国主义情怀。

2.参赛作品由作者本人拍摄,取景地点不限;

3.可翻拍经过原作者同意的老照片,且文字说明中须注明“翻拍”两字。

4.单幅、组图均可。组图需保证作品主题一致,可以为一个故事的发展阶段或一个事件的分支等。(JPG格式,每幅作品2-20M,组图限3-6幅,所有作品注明名称并配以150字以内详细文字说明)。

5.照片黑白或彩色皆可,拍摄设备不限,手机相机均可。

6.数码摄影作品不人为去除原始拍摄信息,不得加LOGO、水印、修饰性边框。

7.合成及拼接照片,以及其他增加或删减影像内容等影响作品真实性的照片不予参选。

8.涉及到历史人物与历史事件的作品必须要有真实性。

、投稿方式

1、作品只征集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920590123@qq.com,邮件主题注明红色摄影投稿+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人:陆老师,联系电话:0573-89399775

2、作品文件命名方式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文字说明请下载附件中的表格模板进行填写,投稿时请将作品和表格放进一个文件夹打包后发送,文件夹命名方式同作品文件命名。组图作品的命名方式为标题+作者姓名-1、标题+作者姓名-2、……标题+作者姓名-6

4、征集日期:即日起至20211125日。

、重要提示

1、投稿者文责自负。

2、入围作品将颁发纪念证书并组织展演活动

3、所有作品必须为无版权纠纷作品;投稿作品一经投递,即视为同意在相关平台发布,拥有对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及编辑权。

4、主题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校宣传部、红色作品创作系列展演活动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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