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设计艺术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及校院两级的有关文件精神,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每位同学的综合分测算材料,经多级审核,现将各班级结果进行第二次学院层面公示,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10日-2021年4月12日,公示期3天。本次公示期内不再进行增补更正工作。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反馈至学工办.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573-89399775。
设计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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