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传媒学院发展党员公示的有关规定,对设计艺术学院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支部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拟确定以下为发展对象(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或有情况要反映,请在公示期内来人、来电或来信,向学院党委反映。反映意见请真实客观,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建议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以班级名义书面反映的,应班主任、班长签字确认。无论是以个人名义还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都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线索清楚,对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时间是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11日。
联系人:乔老师,电话:0573-89399775。
设计艺术学院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