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面向全院2021届毕业生开展校级优秀毕业生评比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比工作,根据《浙江传媒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浙传院[2008]93号)和《浙江传媒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浙传院[2019]71号)的规定,现将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名额比例
参评对象:设计艺术学院2021届毕业生
学院 |
2021届毕业生人数 |
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15%) |
省级优秀毕业生名额(4%) |
设计艺术学院 |
316 |
47 |
13 |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模范的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2)入学以来各科课程无补考、重修。
(3)申请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评选前其英语统考及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须已达到相关专业毕业对英语和计算机的要求。
(4)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原则:在毕业生前三年综合测评结果的基础上,按每学期综合测评平均分排名,转专业同学一般按转入学院后的综合测评学期平均分排名。
(5)省级优秀毕业生须获得优秀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两项次以上(含两次,下同)或累计两次以上获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且原则上要求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前15%,学习总成绩列本专业前20%,具有以良好的成绩完成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的能力;校级优秀毕业生须曾获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称号中的一项或累计两次获校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且要求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前30%,学习总成绩在本专业前30%,具有以良好的成绩完成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的能力。
(6)综测平均分排名后采用积分制进行进一步择优。
积分原则如下:
校级优秀党员 |
5 |
国家奖学金 |
5 |
校级三好学生 |
5 |
省政府奖学金 |
5 |
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
5 |
一等奖学金 |
4 |
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
4 |
二等奖学金 |
3 |
校级优秀团干部 |
4 |
三等奖学金 |
2 |
校级优秀团员 |
3 |
中国移动奖学金 |
1 |
业余党校优秀学员 |
3 |
中广电奖学金 |
1 |
阿里奖学金 |
1 |
浙广集团奖学金 |
1 |
三、申报方法
学院综测小组已对2021届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进行初步计算排名并公示(见附件1.设计艺术学院2021届毕业生综合测评专业排名及相关成绩说明),公示期2020年1月3日-1月5日,公示期内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学工办赵蕙老师0573-89399775。
公示无异议后,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同学积极参与评选,仔细阅读积分细则,及时报送电子稿佐证材料:认真填写《附件2.积分明细表(模板)》,并将所有的佐证材料(荣誉证书的电子扫描件或照片)打包,于2021年1月7日16:00前,发送至辅导员助理房同学邮箱2463873192@qq.com。当出现积分相同情况时,以综测成绩最高者为胜。
学工办将对所有参与评选同学的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评审后上报。
设计艺术学院学工办
2021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