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学生努力成长为全面发展人才,根据《浙江传媒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素质、学业成绩、身心素质、创新实践能力和集体贡献等模块的测评。
现将本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分的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
其他说明:
若有学生有错加情况,请在公示期3天内联系赵蕙老师进行更正;
若有学生漏加少加情况,学期末等通知统一增补。
学生应遵守学校、学院的综合测评规则,在规定时间提供材料,查看公示,反馈信息。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应当是本人责任,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设计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