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院学风建设,营造向上的学习氛围,设计艺术学院学生会督察部、学风督察小组定时会对学风情况进行检查,现将2020-2021(1)第3-4周学风检查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发布后三天,公示期过,不再进行修改。如有问题者请联系设计艺术学院网络学风督察小组毛同学(微信号:flyingMao2000)。全校目前正全力以赴为同学们开展网络学习创造条件,开展网络教学期间,请同学们按学校统一安排,端正网络教学学习态度,严格遵守校级校规,自觉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学院将对网络教学期间的违纪行为按照《浙江传媒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进行处理,希望同学们重视并严格遵守。
备注:旷课累计达到2次,取消评奖评优资格;达到5次,预警处分;学生一学期内旷课累计满10学时,给予警告处分;满20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满30学时,给予记过处分;满40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设计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设计艺术学院网络学风督查小组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