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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资讯|Information

【资助工作】关于开展设计艺术学院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12   来源:设计艺术学院   点击量:

各同学: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学生资助对象的关怀,激励学生资助对象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和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教字〔2007176号)、《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校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学助〔201016号)和《浙江传媒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浙传院学〔200729号)、《浙江传媒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浙传院学〔2011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助标准与条件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对象为我院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二)国家助学金:申请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分两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资助标准为每年4500元,家庭经济一般困难资助标准为每年2700元。

(三)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其它校外奖学金,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名额原则上向2020级新生倾斜。

二、奖项评审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学生根据申请条件和其他有关规定,向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申请表。

(二)学院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负责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

(三)今年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20个,国家助学金一档名额为34个,二等名额为56个,国家助学金一档根据各学院所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比例划分,国家助学金二档根据各学院所有家庭经济一般困难比例划分。


设计艺术学院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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