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依据《浙江传媒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在第一轮的班级核算和公示过程中,对所有加分项目进行材料核实和性质分析,经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商议,本着“突出贡献、鼓励争光”的原则,对遇到的加分不明确问题进行统一说明,相关材料进行第五轮增补,具体详见附件。
1、增补材料1:学校全媒体中心提供的活动参与人员及工作人员。0.1分/次,活动的参与者,或者是活动的工作人员,可以加0.1分。该分可以跟任职分数一起加的!但是参加团建、召开会议等事项不给与加分,因为这是非常简单的本职工作,相当于是包括在任职加分内的。
2、增补材料2:体社联提供的活动参与人员及工作人员。规则同上。
设计艺术学院学工办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