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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资讯|Information

关于开展“寓”见你从你开始活动暨“文明寝室”、“标兵寝室”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04   来源:设计艺术学院   点击量: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寝室(2019级不参与)。

评选条件及要求

参照《浙江传媒学院文明寝室、标兵寝室评选办法(试行)》浙传201286号执行。

三、评选比例及分配

文明寝室按照各学院学生寝室总数(不含毕业生寝室)5%进行评定,奖励800元;标兵寝室在文明寝室的基础上进行评选,全校总数控制在15-20个,奖励1500元。奖励采取就高原则,不重复发放。

 

设计艺术学院文明寝室、标兵寝室分配数量

学院

寝室总数

(不含毕业生寝室)

文明寝室数

标兵寝室数

设计艺术学院

318

16

2

 

四、评选程序及安排

(一)“文明寝室”评选

1.学院评选环节(114——118日):寝室成员提出申请,学院按照《浙江传媒学院文明寝室、标兵寝室评选办法(试行)》组织评选,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2.组织抽查(1111——1114日):学生处组织人员对学院上报的“文明寝室”进行抽查,确定本年度“文明寝室”获评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二)“标兵寝室”评选

1.学院评选环节(114——118日):寝室成员提出申请,学院在本单位评选的“文明寝室”名单中按照比例评选出“标兵寝室”,具体评选后期通知;

2.组织核查(1111——1114日):学生处组织人员对各学院推选的“标兵寝室”进行核查,并根据各学院提交的“标兵寝室”展示视频,最终确定本年度“标兵寝室”获评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材料上报

1)一张寝室成员合照:横版高清原图。

要求:照片清晰,光线适宜;背景整洁美观;寝室成员衣着整齐;能展现寝室的和谐氛围;照片不过于夸张、不恶搞,无过度PS痕迹。照片应符合上述要求,如不符合,可能会被要求重新拍摄。

2)一张寝室内部照片:横版高清原图。

要求:照片清晰,光线适宜,寝室干净整洁;背景整洁美观;寝室环境建设,寝室物品放置等等。

(3)文明寝室申请表电子稿

(4)标兵寝室申请表电子稿

相关寝室请于11617:00前,将各寝室照片、申请表发至设计艺术学院学生会生活部部长方嘉仪邮箱1508439921@qq.com。文件命名方式为班级+楼号+寝室号。

联系人:方嘉仪,联系方式:18767338658。

 

设计艺术学院学生会

设计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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