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
根据浙卫发【2015】22号文件通知,我校2015年度处级以下干部和中级及中级以下职称教职工秋季体检报名工作开始进行。根据以往安排,上报本部门教职工,参加本次体检教职工可在省人民医院、东方医院两家医院中任选一家。现将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名单下发(2015年新进校人员,因进校前已做过健康体检,故不在此名单中),请各学院(部)、部门仔细核对人员情况,并统计上报教本部门职工所选体检医院,在“婚否”栏中注明“已婚”或“未婚”字样。
因系统导入需要,如有人员变动,请致电校医院统一调整,电子稿按标准格式填写,例如:“体检医院”栏中填写全称“省人民医院”或“东方医院”。请于7月5日下班前将电子稿发至邮箱764135567@qq.com,主题注明xx学院(部门)体检表格,纸质表格盖章后交至校医院钱智民。
联系人:校医院钱智民,联系电话:86879297
附名单
后勤管理处
校医院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