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管理

综合资讯|Information

转发关于开展2015年硕士研究生初期期满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24   来源:   点击量:

各学院(部)、部门:

根据《浙江传媒学院关于新进硕士毕业研究生执行初期工资及初期期满考核的通知》(浙传院人〔2009〕7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初期期满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初期期满考核的新进硕士研究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专任教师(含专职学生工作干部)、教学辅助岗位的硕士毕业生需完成普通话水平考试、教育理论培训,参加考核并合格。

(二)在教师岗位的还须认真完成学院(部)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并原则上完成不少于教师标准工作量的助教工作。须听指导教师或其他教师的示范课、公开课或普通教学课满十六节以上,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三)在管理岗位的须取得教育理论培训合格证书。

(四)各类人员都须已在相应岗位上工作满三个月以上,且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

(五)一线辅导员可选择教师岗位考核或管理岗位考核。

二、考核程序和考核时间

(一)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的人员,填写《新进硕士毕业研究生工作初期期满考核表》,并附相关证书复印件(本年度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可不用上交教师资格证)。

(二)所在学院、部门根据本文上述所列基本条件对申报人进行初审,复印材料原件由所在部门审核,复印件由所在学院、部门工作人员签字并书写与原件相符,再盖学院、部门章,确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对符合条件者,由所在学院、部门向人事处报送申报考核人员的个人材料和部门考核的意见。

(三)各学院、部门请于6月26日之前将考核材料交人事处。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次。

(二)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按《2013年浙江传媒学院岗位设置及岗级聘任办法》(浙传院人〔2013〕63号)实施聘用,在未聘用中级职务前,从聘职的次月起其岗位工资根据所聘职务按国家工资政策执行。

(三)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暂缓聘职,其工作初期时间最长可延长至两年,其原工资待遇不变。满两年尚未聘任职务的,按《浙江传媒学院待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四)本年度已符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的,应首先参加初期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可正常申报。

(联系人:姚力,联系电话:86832022)

附件:新进硕士毕业研究生工作初期期满考核表

关注 D&I

微信 WEICHAT| 微博 WEIBO| FACEBOOK

联系 Contact

浙江省桐乡市逾桥西路998号浙江传媒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楼307办公室
邮箱:sjysxy2011@126.com            电话:0573-89390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