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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学生活动(社团)经费报销流程的说明(学生)

发布日期:2023-06-25   来源:设计艺术学院   点击量:


一、抬头和税号

发票抬头:浙江传媒学院

税号:12330000470008410N

所有发票都需经办人签字,请签在发票背面空白处
所有发票都需要计财处网站认证(出租车票不用)。

二、发票种类注意事项

1.市内交通费。

网约车发票(需要附上行程单)。仅限杭州市内、桐乡市内,起始地点若是机场、火车站、医院等地,若没有去,只是为了方便定位,需在行程单上备注“仅在此处停车、没有去该地”两校区之间网约车,备注:具体事由,为啥不坐校车(该时间无校车)。

出租车发票。仅限杭州、桐乡,不连号100以上发票需要在背面写起始地点。

2.图书费发票,需要附上购买清单,育儿母婴类、考研字典等工具类用书、中小学生读物工具类用书不可报销。如果超过500需要刷公务卡或者对公转账,超过1000元需要入库。

3.文印费、设计费、版面费等发票均可报销。

8.科研材料发票(包括办公用品)均需附上购买清单、科研材料入库单

9.实物(颜料、画笔等)需要发票背后写上验收人名字,验收人需要为老师。另外金额过高,需要提供售货清单,且有章。耳机类用品、零食等不可报销。

10.学生活动,200元以下,一般学生自费,开具发票办理报销即可。如果超过1000元,可请老师公务卡刷卡,后期报销。

11.学生差旅费报销跟教师一样。但是学生无法购买公务机票,可以买普通机票,但是需要写情况说明,比公务行上面的价格低。

三、咨询对应的老师

学生活动经费、社团经费、新苗、挑战杯、互联网+等经费问题可以咨询陆老师(设计楼305-1)。

国创、校创、专利奖励、论文发表奖励、专业竞赛获奖奖励问题可以咨询贺老师(设计楼305-2)



2024年1月转发计财处通知,以下面为准

接财政通知,自2023年起委托业务费参照“三公”经费管理,避免日后经济责任审计中可能存在的风险,2024年委托业务费报销(包括制作费、服务费等)要求如下:

1、制作费(包括图文、音频、视频等)报销:清单、成果鉴定验收单学院/部门要建立台账管理,以供日后备查,并作内部报销公示。

2、服务费报销:系统的年服务费,附合同。其他服务费(包括技术服务费、设计服务费等),要求附清单、成果鉴定验收单,学院/部门要台账管理,并作内部报销公示。小金额的比如wps会员服务费、网盘服务费等发票上能显示清单内容的,可不另附清单。


项目制经费报销:项目负责人签字;

学院/部门经费报销:经费分管领导审签。


👉关于经费(横纵向科研及社会服务创收除外)中公务交通费报销的要求:

1、出租车发票,均需备注起始地点及事由。

2、网约车发票,附行程清单,备注具体事由及实际目的地(举个例子,目的地是商场,备注附近下车不行,要写出打车前往的最终目的地)。

3、学生原则上不允许报销打车费,特殊情况一事一报。原则上不能坐飞机出差,特殊情况以飞机出行的,报销以高铁票为限额,差旅补贴减半。(差旅费文件届时会更新补充,现先提出要求)

4、加油费,备注具体公务时间及事由,可另附证明公务活动的佐证材料(如接送来校讲座专家可附举办讲座的通知)。


👉关于经费(横纵向科研及社会服务创收除外)中报销的零星要求:

1、邮寄费需附清单。

2、办公用品等需网超采购,特殊情况自行采购需附说明。颜品超市仅限饮用水的购买,报销时附清单,收据上经办人及验收人签字。

3、图书费需附清单,经办人及验收人签字。

4、通讯费按财政要求执行,需提供公务通话清单及具体费用,作为报销佐证材料上传财政才能予以报销。

5、学生(无公务卡,也没有政采云账号)仅限报销学生项目(如新苗、国创、校创、研究生经费等),手机及周边相关产品(如充电线、手环、保护膜等)不予报销。请各职能部门规范要求。

6、除学生项目外的经费(包括学院、部门以及其他预算下达的项目经费)不能以学生作为报销主体,不能因学生的特殊性导致报销支付的不规范(不刷公务卡、不对公打账、不政采云采购)。老师带学生外出比赛等差旅,住宿费要求刷带队老师的公务卡。


以上通知报销项目口径范围都是:除纵向横向科研与社会服务创收项目外的所有项目,通过学校预算核拨,包括学院经费(2字头项目),部门经费(6字头项目),科研配套经费(Z4开头P结尾项目),校级科研,学科经费(Z5开头项目)教学专项(Z2项目,包括课程,教改,实践,专业),人才培育类(Z3项目),其他Z6、Z9开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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