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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动态|Student Dynamics

设计艺术学院11月份违禁电器警告处分通告

发布日期:2015-12-07   来源:设计艺术学院   点击量:

经学校后勤寝室检查,11月17日到12月1日,共有4名同学被查出使用违禁电器。为了严肃校纪校规,根据《浙江传媒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浙传院〔2012〕60号)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学校研究决定给予以下同学警告处分。特此通告,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江进,男,浙江省杭州市人,设计艺术学院2015级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班学生,学号150209105 。2015年11月19日在该生寝室查出电热壶一只、电煮锅一只,经查实为该生近期在寝室所用。

张坤宁,女,山东省淄博市人,设计艺术学院2013级摄影(1)班学生,学号133906124 。2015年11月24日在该生寝室查出煮面器一只,经查实为该生近期在寝室所用。

李存茜,女,湖南桃源县人,设计艺术学院2015级环境设计班学生,学号153904112 。2015年11月30日在该生寝室查出电炖锅插座一根,经查实为该生近期在寝室所用电炖锅上的配套工具。

黄钰,女,浙江象山县人,设计艺术学院2012级人物形象设计(1)班学生,学号120210132 。2015年12月1日在该生寝室查出电饭煲一只,经查实为该生近期在寝室所用。

设计艺术学院学工办

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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