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外管理、教辅岗位工作人员1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Normal07.8 磅02falsefalsefalseEN-USZH-CNX-NONE 一、单位简介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为浙江省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是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7个岗位,共18人,均属非事业编制的人事代理(全聘)人员。其中公寓辅导员岗位因工作期间入住学生公寓和管理便利需要,综合我院目前公寓辅导员在岗人员性别结构情况,按女性、男性分别招聘。
应聘人员应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暂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但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必须在2015年7月底前取得,到期未取得不予录用。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0日—5月7日下午17点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报名电子邮件到专用邮箱
zjart_rsc@sina.com,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附《报名表》、《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样式见附件2、附件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在报名表中明确。
3、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4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5月13日资格初审结束,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审查结果。
(二)资格复审及准考证发放
初定于2015年5月16日进行资格复审并进行考试,有关具体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资格复审合格发放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一般要求提供劳动合同或其他可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2015年6月30日。
(三)考试
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环节。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初定于5月16日在我院进行。有关具体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笔试内容包括综合性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的专业性知识。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初定于5月17日在我院进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测评要素一般包括岗位认知、专业水平、沟通协调等综合素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名单。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单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取消入围、录用资格,或体检、考核环节中有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其录用资格不予保留。
3、录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4、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学院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按学院有关规定发放月工资、考核考勤奖、福利费等。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包括资格初审和考试通知、进入考试人员名单、考试结果等)以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发布为准(http://www.zj-art.com,浙艺公告栏目),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我院纪检监察审计室反映。
联系电话:0571-87150132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电话
0571-87150010 徐老师
0571-87150149 江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