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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信息|Information

关于开展浙江传媒学院设计艺术学院第二届“教学十佳”评选活动的通知(征求意见公示稿)

发布日期:2016-04-20   来源:   点击量:

各系(部):

为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表彰教学先进,将提高教学质量落到实处,根据学校新出台的《浙江传媒学院 “教学十佳”评选工作实施办法》(浙传院教〔2016〕1号)(附件1)文件精神,学院先行进行院级第二届“教学十佳”评选活动。

一、评选时间:

4月20日-5月13日

二、报名方式:

教师自主报名、系部组织推荐等形式结合,由评选小组进行参评条件审核后,形成参评教师候选人。

三、成立“教学十佳”评选小组,具体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胡晓阳

副组长:韩建华 陈凌广

组员:蒋育秀 李华春 李清华 郦娜 徐浩 姚惠明 杨大伟 于友成 张皓 朱琦

四、评选方案

(一)、根据学校《浙江传媒学院 “教学十佳”评选工作实施办法》进行第一轮资格审核,符合评选条件的进入后续环节。(要求在近两年的教师教学工作考核中,考核等级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二)、要求参评人员在近两年内的学评教成绩在学院前50%以上

(三)、组织学院评选工作小组成员对参评教师进行听课,根据听课情况进行评分。

(四)、根据以上3条,由评选小组提出学院“教学十佳”建议名单(1人),报学校“教学十佳”评选工作小组,参与校级评选。

五、奖励与职责

(一)凡被评为学校“教学十佳”者,学校将为其颁发奖教金两万元。

(二)获得学校“教学十佳”称号者,在学校评优、职务职称晋升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三)被评为学校“教学十佳”者,两年内承担的所有课程教学均须全面开放,供其他教师观摩学习;同时须依照要求,完成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任务。

附件一:《浙江传媒学院 “教学十佳”评选工作实施办法》(浙传院教〔2016〕1号)

附件二:近两年我院教学业绩考核优秀名单

附件三:近两年内我院学评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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