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教师上报,学院组织教学委员会委员以及外学院专家评审,现决定将以下三个项目(见附件)立项,特此公示3天,公示时间5月5日至5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上交到学院教学办。
设计艺术学院
1. 附件2-校级级创新实验区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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